司法部对得克萨斯州本德堡县法院关于语言公平与报复的调查达成和解
华盛顿——司法部今日宣布与本德堡县 (FBC) 达成和解协议,以改善英语能力有限 (LEP) 人士获取司法服务的机会。
该协议结束了司法部对 FBC 法院存在针对 LEP 司法服务对象的基于国籍的歧视,并报复投诉人的指控的调查,这两项指控均违反了 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章。第六章禁止联邦财政援助接受方(如 FBC)进行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的歧视。司法部的调查发现语言障碍使 LEP 人士难以有效地使用司法系统的服务。语言障碍包括要求 LEP 刑事被告在认罪程序中使用双语律师而非合格口译员,以及导致 LEP 父母在儿童监护案件中需要支付更高法庭费用的政策。
民权司助理司法部长克里斯汀·克拉克 (Kristen Clarke) 说:“英语水平有限的人在面临语言障碍,无法有效使用司法系统时,可能会失去孩子、家庭和自身的基本权利。民权司将继续努力确保法院消除阻碍人们获得平等司法的障碍。 我赞扬本德堡县采取的必要行动,确保司法服务对象能够根据《民权法》第六章获得语言支持。”
“本德堡是我们地区最多元化的县之一,”德克萨斯州南区美国联邦代理检察官马克·唐纳利(Mark Donnelly)说。 “该协议将确保每个人,无论其国籍或英语水平如何都可以使用我们的司法服务。”
根据该协议,FBC 将在其法院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中为 LEP 个人免费提供口译服务。FBC 法院还将在明年审查其语言服务计划,制定针对《民权法案》第六章的强制性培训,提供第六条下报复行为的培训,并发布用非英语语言解释第六条非歧视政策和投诉程序的公告。司法部将监测以上计划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为期两年。 FBC 还同意向 LEP 个人支付诉讼费用的赔偿金,以及向涉嫌受到报复行为的个人支付赔偿金。
《民权法案》第六章的执行是民权司的首要任务。 关于民权司的更多信息可在其网站 www.justice.gov/crt 上获得,有关英语能力限制和第六章的信息可在 www.lep.gov 上获得。 公众可以在 https://civilrights.justice.gov/report/ 投诉任何可能侵犯其民权的行为。
新闻稿号码: 2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