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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Release
司法部宣佈發起執法機構語言通達倡議,該全國性的倡議將幫助執法機構向英語程度有限者(LEP)提供有意義的語言協助,履行他們的義務。該項倡議將以司法部德長期工作為基礎,確保執法機構遵守他們提供語言協助的義務。
司法部民權司的助理檢察長克里斯滕•克拉克说:“向執法機構提供他們需要的工具,以確保有效和有意義的語言協助,此擧能更好地促進和提高英語程度有限者的安全。”“通過此倡議,我们將能够和全國各地的執法機構分享語言通達最好的做法和類似的資源。”
該倡議由民權司的聯邦協調和合規辦領頭,與美國檢察長辦公室合作執行。倡議的具體措施如下:
除了今天的倡議公告外,司法部和科羅拉多地區美國檢察長辦公室還宣佈一項協議,以解決對於丹佛警察局(DPS)違反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因基於民族血統而歧視英語程度有限者的指控的調查。第六章中禁止對聯邦經濟援助獲得者進行基於种族、肤色和源自国的歧视。
“与丹佛警察局達成的這個協議將幫助警務人員做好他們的工作,”美國檢察官(在28 U.S.C. §515法律規定下為科羅拉多區域行使代理職責)馬修•柯爾切表示。“無論是在進行社區交流或在逮捕被控違法的個人中,確保能夠獲得準確的語言服務都能讓警員們服務並保護社區所有的成員,無論其英語程度如何。”
司法部对丹佛警察局的調查, 始於社區民衆對涉及居住在丹佛东考爾費克斯(East Colfax)地區英語程度有限者的緬甸和羅興亞語居民的事件提出關切之後。調查揭露了許多情況,丹佛警察局的警員多次没有向英語程度有限者提供語言協助,或者提供了無效或不適當的語言協助。比如,調查發現出現了依賴孩童、家庭成員和旁觀者来提供語言服務的情況,這其中包括本應該使用更可靠和客觀的語言協助的情況。
作爲本和解協議的一部分,丹佛警察局已同意對其語言通達的政策、程序和培訓實施一系列的改變,包括:
關於民權司的更多信息可在www.justice.gov/crt 民權司網站上查閲。英語程度有限和民權法第六章的信息可以在www.lep.gov上面找到。公衆可以在https://civilrights.justice.gov/report/ 上舉報違法民權的可能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