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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Release

司法部與加州阿拉米達縣警長辦公室 達成語言使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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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办公室

司法部今天宣布已與加州阿拉米達縣警長辦公室 (下稱「ACSO」) 達成解決協議,解決了對 ACSO 是否遵守 1964 年《民權法案》第六章規定的非歧視義務的調查。

根據該協議的條款,ACSO 已同意採取多項行動,以改善其管轄區內英語能力有限 (LEP) 的個人可使用的語言服務。《民權法案》第六章禁止接受聯邦財務援助的實體因個人的種族、膚色和國籍而作出歧視。任何基於所說語言而作出的差別待遇,包括排除或拒絕 LEP 人士享有計劃和服務的福利,均可能構成違反第六章下的民族血統歧視。

司法部民權司助理檢察長 Kristen Clarke 表示:「司法部民權司致力確保我們國家的執法機構能夠服務和保護社區中的每一個人,無論他們的英語能力是否有限。阿拉米達縣警長辦公室透過此項協議,展示了他們對改善社區服務而作出的承諾,並已採取重大行動來履行承諾。」

早前,司法部收到有關資訊,指 LEP 人士在與 ACSO 人員溝通時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語言服務。該部門其後開始針對 ACSO 進行調查。

在此協議下,ACSO 將制定正式的全辦公室語言服務指示,並指定一名員工擔任 ACSO 的 LEP 協調員。此外,他們為員工提供語言協助訓練,同時改善品質監控,以要求提供準確且經過品質評估的語言協助服務,並接受一段時間的部門監督。

此協議是司法部《執法機構語言通達倡議》(下稱「LELAI」) 的一部分。該倡議在全國範圍內協助執法機構克服語言障礙,以更好地服務和保護社區,並確保執法人員的安全。該計劃由民權司帶領進行,提供技術援助資源工具,以協助州和地方執法機關為 LEP 人士提供有意義的語言使用服務;積極吸引希望審查、更新和/或加強其語言使用政策、計劃和訓練的執法機關參與;並加強執法機關、社區利益相關者和 LEP 人士之間的聯繫。

有關民權司的其他資訊,請瀏覽 www.justice.gov/crt,而有關英語能力有限和《民權法案》第六章的資訊,請瀏覽 www.lep.gov。更多有關 LELAI 的資訊,請瀏覽 www.lep.gov/law-enforcement。公眾可透過 civilrights.justice.gov/report/  網站報告可能違反公民權利的行為。

已更新 九月 25, 2024

主题
Civil Rights
新闻稿号码: 24-1203